马克思主义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学院概况  教学与课程建设  学科建设  研究生教育  共享资源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学院概况>>学院动态与公告>>正文
学院动态与公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概论”课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2-05-10 09:46  

2018级、20192020级和2021级修读概论课学生:

为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帮助大学生了解国情、社情、民情,马克思主义学院经研究,决定对全校2022年春季学期修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社会实践)课的所有2018级、2019级、2020级和2021级本科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社会实践教学目的

本课程主要是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社会调查,听取讲座或参观访问的方式,帮助学生了解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加深对社会的初步认识和国情、社情、民情的考察,从实践层面加深对《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内容的理解。

二、社会实践教学内容

开展社会实践调查

指导老师部署、指导由5-6位学生组成的调查小组利用周末进行社会实践调查,调查小组在15周前集体完成并提交一篇3000—5000字数的社会实践调查纸质版报告,任课老师对报告评定成绩。

三、社会实践教学时间

2022年春季学期

四、参加社会实践对象

本学期,2018级、2019级、2020级和2021级所有修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本科生。

附件:“汕头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书”模板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510

 

附件【“概论”课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书模板(2022年春季).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21  汕头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54-86502501        学院邮箱:o_skb@stu.edu.cn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