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汕头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党总支会议,安排部署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学院党总支书记沈海军教授主持会议,学院班子成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党纪学习教育会议精神、省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部署要求,以及省委教育工委党纪学习教育督促指导组关于高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工作提示,以及学校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传达了《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和《汕头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会议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断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大家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
会议要求,学院各支部要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学习教育,确保全体党员学出实效。学院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同时强调,对于学习教育中的亮点、特色做法要及时总结宣传,增强学习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