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汕头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幸邀请到孔明安教授开展“粤东思政大讲堂”第十四讲:“超越善——兼谈精神分析伦理学”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白文君院长担任主持人,胡楠老师、罗列老师和周玉梅老师出席本次活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研究生共同参与。

讲座伊始,白文君院长为同学们介绍今天的主讲人——孔明安教授。
孔明安教授,为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杰出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副会长;学科专长为国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会员、德国理工大学访问学者;目前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当前主要社会思潮的最新发展动态及其批判研究”。曾主持并完成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新思潮研究”(2004-201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精神分析维度中的商品拜物教研究”。出版学术著作两部:《物·象征·仿真--鲍德里亚哲学思想研究》《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新思潮研究》;译著三部:《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诠释学与人文科学》《一般伦理学》。在《哲学研究》《哲学动态》《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等刊物发表论文约120余篇。

孔教授首先为同学们介绍了被誉为“法国的弗洛伊德”的著名精神分析学家——拉康。他主张回到弗洛伊德的观点,提出了镜像阶段的理论。他认为婴儿从出生后的6-18个月会经历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中,起初,婴儿不能够区分自己的镜像与他人他物的镜像;然后,再到能够区别自己的镜像与自己;最后,明白自己的镜像是自己的形象,并认识到自己与别人别物是有区别和联系的。这样,婴儿就逐渐变成有情感和观念的人,形成完整统一的自我感。拉康的幻想公式是拉康理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用于描述人类主体、欲望和他者之间的关系。拉康认为,人类的主体是在语言中构成的,语言不仅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工具,更是构筑人类主体的核心机制。

接着,孔教授就“超越善”、“何为善”、“如何超越善”进行详细讲解。
超越善?在传统观念或者说普遍认知中,善和恶是相互对立的,如美德伦理学、义务论伦理学、功利主义伦理学,三者皆是以善恶对立为基础的。而精神分析伦理学不以善恶的对立为基础,而是以其独特的视差视角揭示了善恶之间内在关系的非对称性与非均衡性,试图打破传统“善”的道德符号化桎梏,倡导一种超越善的伦理行动,从而开辟出新的善的空间。
何为善?精神分析伦理学对“善”进行了批判性结构,将其视为律法表象下隐藏的欲望投射,是一种“伪科学”。所谓“善”,实质上是律法所制定的规范和行为准则的表象,无法充分回应整个社会的共同体的目标。“善”本身存在分裂,它并非一种客观存在的道德真理,而是服务于特定社会结构和个体私欲的规训工具。律法也不仅仅是社会规则的集合,更是反映了制定者的欲望图景。律法制定者通过定义善恶,将其欲望合法化与制度化,从而塑造公众的道德认知与行为模式。从视差的角度看,善恶的定义是不断变化的。由于社会历史背景与社会规范的变化,善与恶的界限也在不断变动与重塑,它们并非是一种绝对的道德标准。这种善是被建构出来的,是权力关系的显性表达和隐性强化。
如何超越善?善在很多情况下是“伪善”,“真善”是不存在的,相反,恶是真正存在的。康德认为人有三种向恶的倾向,即“人在接受道德准则时意志薄弱;将道德动机与非道德动机混为一谈;干邪恶的事情的倾向”。虽然人身上既有向善的潜能,也有作恶的劣根,不过康德还是把向善的禀赋看成是原初的、恶的劣根是获得性的,这是因为在康德看来,在人身上善和恶的两种可能性中,道德法则对人是至上的、不可动摇的,无论人在行为上如何,道德法则对他的约束都是必然的。因此要超越善,就要穿越幻象、认同症候,直面“实在界”的“本真”,要求主体直面自己的欲望,要有担当和责任。

孔教授以一种别开生面的方式,为同学们重新诠释了欲望的概念,他提出,欲望并非简单地摒弃善或恶,而是要超越表面的伪善,勇敢地面对现实,正视内心那些正当且真实的诉求。这一观点无疑为同学们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思考维度,促使同学们更加深入地反思自我与世界的关系。
在讲座结束之际,白文君副院长和胡楠老师为本次讲座做出分享和总结。他们指出,要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仅仅阅读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是不够的,还需要广泛涉猎西方学者的相关著作,以此来全面理解西方学术思想中与马克思主义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部分,从而拓宽学术视野,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独特价值和现实意义。